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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約談判技巧

  • 作家相片: 吳裕程 律師
    吳裕程 律師
  • 2024年12月16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在「影視作業風險管控」講座上,分享如何用合約來控制風險時,台下製片們,反應熱烈!學員舉手發問:「律師,大家立場不同,如何讓雙方都簽下滿意的合約呢?」


其實,答案只有一個,就是「溝通」!

這裡跟大家分享,律師執業常用的3種合約溝通秘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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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建立「信任關係」


信任關係是一切有效溝通的基礎,雙方有了互信基礎,一切的誤解與歧意,才有機會迎刃而解。俗話說得好,「見面三分情」。在正式談判前,也可試著打個電話寒暄,或找機會碰面先軟性溝通,通常在協商時,都會收到不錯的效果。


2. 善用「錨定效應」


這其實是心理學上的一種認知偏差,人們在進行決策時,會過度偏重第一次取得的資訊(錨點),在接下來的決定中,都會環繞著這個錨點來做出決策。例如:前一陣子股票0050買在120元,現在不論價格如何變動,都還是覺得有點貴。這個120元就是「錨點」,一旦被「錨點」定住了,往後的投資決定很受錨點的影響,而忽略其他的參數。


合約協商中,也可善用此技巧,將我方希望的條件先喊出來,將極具份量的「錨」先定在談判桌上!後來的協商結果,即「「雖不中亦不遠矣」。


3. 善用「規避損失」


在人類心理上,比得到好處的喜悅,對於承受損失的恐懼是更為強烈的。例如:政府要呼籲戒菸,強調「抽菸會得肺癌、陽萎、心臟病、中風,再加上驚恐害人的圖片」,絕對會比「戒菸後會有美好生活」還來得有嚇阻效力。


若雙方爭執在工作合約是否投保時,可試著跟對方說:「如果沒有投保傷害或意外險,萬一發生職災,製作公司除了要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,還有勞基法上的雇主補償責任喔!因此,我們只要事前花一點點錢投保,就可以有效降低意外發生的財務風險了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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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合約協商或爭訟調解時,律師80%的時間都花在與不同的利害關係人溝通,例如:對造、法官、調解委員、當事人…等,甚至連當事人的親屬也需要安撫。


上面3種方式,是我常用的合約溝通方法,分享給各位拍片夥伴們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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